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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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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骑电动车算醉驾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4-03 14:06:10点击:

      国家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但目前市面上存在着大量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或者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超越了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

      那行为人醉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是不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呢?

      首先,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也没有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买卖、上路无需上牌、发证,无驾驶证资格要求。其次,老百姓普遍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出现,责任并不完全在于驾驶人,是由于质监、工商等行政部门监管不严,部分厂家钻法律空子才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消费者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超标电动自行车认定为机动车,要求驾驶人承担法律后果,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众一般认知。

      因此,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认定为机动车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中给出了明确答复: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之前,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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